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3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
| 索 引 号: | 11220000013544541J/2025-01553 |
|---|---|
| 分 类: | 委员提案;委员提案答复 |
| 发文机关: |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|
| 成文日期: | 2025年05月30日 |
| 标 题: |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3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|
| 发文字号: | 吉建议〔2025〕20号 |
| 发布日期: | 2025年07月30日 |
| 索 引 号: | 11220000013544541J/2025-01553 | 分 类: | 委员提案;委员提案答复 |
| 发文机关: |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| 成文日期: | 2025年05月30日 |
| 标 题: |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3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| ||
| 发文字号: | 吉建议〔2025〕20号 | 发布日期: | 2025年07月30日 |
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3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
吉建议〔2025〕20号
高玉秋委员:
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《关于在我省采取渐进式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》收悉,经认真研究办理,现答复如下:
一、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
我省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和长白山管委会、梅河口市、公主岭市、延吉市、珲春市等13个城市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。截至2024年底,实施垃圾分类居民小区8732个,覆盖率100%。建成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23座、厨余垃圾处理厂4座、小型厨余垃圾处理站10座,设计处理能力1.97万吨/日,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%。
一是广泛宣传动员。积极参与全国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,开展各类活动577场,刊发报道535篇,其中国家级媒体报道7篇、省级54篇;开展省级主题宣传活动10余次,开放焚烧发电厂、分类互助体验中心等科普教育基地60座,邀请各类群体参与垃圾分类体验88场;组织机关干部、街道和社区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69次。
二是规范设施配置。制定《吉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(指引)》,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,通过投放设施颜色识别和设置宣传栏,帮助人们快速判断垃圾所属类别,便于分类投放。截至目前,全省设置分类投放设施32万个,可回收网点1638个。垃圾收集、运输车辆配置合理,日转运能力达到1.3万吨。
二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全省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,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水平。一是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,普及垃圾分类的政策法规、知识和意义,宣传内容准确规范,提高居民的知晓率。二是指导各城市因地制宜、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和分类垃圾容器,合理配置各类垃圾容器数量,做到日常管理规范、干净整洁无异味。三是继续开展居民小区提质增效,更新改造老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,完善宣传栏、公示栏,配置照明、破袋、消杀等便民服务设施,对无标志标识、错误标识、破损的垃圾桶等设施进行维护更新。
在此,衷心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关注,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5年5月30日
(联系人:徐德超 电话: 0431-82752550)